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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年的一个晚上,我在公交车上听过一场即兴京剧表演。表演者50多岁,带了一台新买的洗衣机上车,双臂支在包装箱上,不打招呼就开了唱。我还很小,只记得周围乘客喝彩阵阵,票友越唱越来劲。那时车厢里的顶灯光呈暗黄色,黏乎乎的,很像农村办社戏时的那种光、那种氛围。我恋恋不舍下车的时候,似乎把那黄光也粘了一身回家。
人们对某种美的偏爱,往往是秘密的,甚至连自己都意识不到。我长期审美地疏远我在其中生长起来的城市,却在很久以后才察觉到。它没有古老的城垣,号称全方位开放,它不知封闭为何物,从不限定自己的世界,但它固有的美学默认了和我的距离:我不喜欢它的芜杂,不喜欢它和任何一个临海的城市一样,像一张嘴或一处伤口似的,敞开在苍穹之下;不喜欢昏昏然沉溺于它营建的不辨晨昏的繁荣,也不愿被它逼向自然主义的另一端,去刻意找寻那些能征兆返朴归真的地方。一个城市如果本身不富含恬静和真的质地,它追求恬静和真的结果只会使它更加喧阗。
我在公交车里曾目睹20次以上的吵架,却只邂逅过一场京剧。这很正常,谁能指望天天到汽车上蹭戏听呢?况且,文化消费这个偏正词组,前两个字是偏,后两个字才是正;艺术最终是城市施舍给它忠诚的市民的一道大餐,以弥补日常生活匮缺的美感。然而,豪华的剧场本身只能供有限的美学理想驰骋,它必须指示特定的场所,取消邂逅带来的惊喜;它必须求得投入与产出的合适比例。从前现代到后现代,视觉艺术和人的距离随着影院的出现而拉大,又随着影院进入家庭而缩短,黑压压一片能指符号填充了新的文化需求,人们手持遥控器指东打西,以为“美”从此可以被轻易摄取。而其实人们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;人们对美的欲求因选择的无穷多而趋于模糊失序。我因此总是怀念公交车上的那一幕,我知道,唯有在那样一种特定的场合,那样一种在我身边业已不复存在的形式中,我的欲望能够确定,进而,我能够衡量自己的财富。
我怀念一种直面语言的体验。
大学里我几乎没听过相声,耽于卧室里的谈天说地。不时地,我会报几句菜名电影名,或者用“吹毛求屁”、“清蒸乌拉圭”等稔熟于心的词汇博人一笑,它们得自我抱着录音机过夜的童年。我疏离这门纯粹的“语言艺术”,起因于难以容忍她被人们的视觉迷恋所侵蚀——那种迷恋不仅仅表现为以MTV的形式为录音配像,把语言魅力的施放过程强行纳入视觉主义逻辑,更致命的是它侵犯了相声的叙事学原理。杰姆逊说过,在黑白片时代,电视电影仍然为叙事服务,视觉形象环绕一个中心情节,推动故事的发展;而彩色电影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:它灿烂的画面以吸引感官为手段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,凭借丰富的能指覆盖所指,进而颠覆了所指的主宰地位:彩色带来的是不真实。人们可以欣赏它的每一个细节,因为每个细节皆有色彩。为相声制作MTV,将造成不同性质的符号介入从而引起不和谐。
听几遍马三立、王凤山二先生的《似曾相识的人》,就能体会相声特殊的叙事技巧。开场第一句“这个节目叫《似曾相识的人》”落实了演员和观众之间的距离,但随着演员的入戏,这种距离渐渐化为无形——叙述故事的逗哏演员悄然进入故事之中,直接演绎作品,捧哏演员则仿佛站在戏台和观众之间,烘托一个唯利是图小人的花言巧语。介于评书的“叙”和话剧的“演”之间,相声兼采两者之特点,因此演员游弋在多重身份之间:叙述人、故事当事人、观众代言人,入乎其内、出乎其外,凭借身份的来回变换构筑起情节。这里,相声完全是人的杰作,演员必须运用多种语言表现方式——声调、方言、歌曲、戏曲、肢体语言、表情语言——才能确立起舞台上的立体效果,她不能趋同于道具布景一应俱全的话剧。
车厢里的京剧之所以成为我记忆中闪亮的部分:因为它标注了一种离我很近的语言之美:在黯淡灯光之下,夜倏然映衬出人的主体的完美曲线,从寂静的天幕垂下一阵天然的满足感。主体的应然命运就是对天然的理想阐释,就是化作扑面而来的美的光源,这种感觉不仅可以欣赏、聆听,更可以触摸——语言和人合而为一。由此,我一直疏远电视里经常重播的唱段,就像疏远我后现代的城市。由此,后来当我听到侯宝林、刘文亨、赵振铎等先生的柳活相声时,我突然感到有位久违的朋友在召唤我,昔日的邂逅终于现身于此刻,化作一份淡淡的惊喜。作为汉语口头语言的艺术,相声是艺术家凭借一己之力打造的魔术,拥有一套别具亲和力的话语系统。平庸的生活中听一段精彩的相声,就仿佛语言的体温从四面八方越过感觉的边界。 (文:夜魔女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