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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声“娱乐第一”?“说教第一”?这本不是个问题,可是网上总是因此而争论,好象只有“博您一笑”才是百姓本色,“讲点道理”便为政府口舌,对立得不可调和。应该说,相声始于“娱乐”,归于“寓教于乐”。
相声源自地摊,源于市井,这没错。但谁又甘心终生在日暴雨淋中讨生活呢?前辈艺人将相声引入厅堂,从业者谁不为之感恩戴德?相声,说其是“玩意儿”也好,叫做“艺术”也罢,不管你乐不乐意,终是一顶技能,一种具有独特技巧的谋生能力,一种文化形式。从地摊到厅堂,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。而表现在相声内在的进步,便是内容的取舍以及技巧的丰富和规范。做为存在于社会一个文化形式,相声客观上必须受法律和道德的制约,承载维系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。用相声艺人的话来说,便是那“劝人为善”。无论是否为一些观众所承认,总体上讲,相声的“说教功用”是去除不了的。大道理不用讲,只从相声本身生存的角度说,只有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,大多数的百姓们才有闲情娱乐。如果社会动荡,疲于生计,谁又会关心什么“搞笑”呢?因此,有心计,明事理的艺人不会只图一笑,只图口舌之爽,只图一时之利,便在台上信口开河,甚至激化矛盾。
人心向善,人心向美。爱美是人的一种本性。相声所引发的愉悦,应该是一种美感,其感应者因人而异,有乐于内容的,有乐于技巧的,也有美于笑过之后的感悟的。这本无高低之分,旨在“娱乐”。贺拉斯提出“一首诗仅仅具有美是不够的,还必须有魅力”,由此推据,相声的“魅力”也许正是笑过之后的思考。这种思考也许是包袱的反刍,也许结构、技巧的思索,还有可能是与相声并不搭界的一点游思。应该说,“取笑”、“逗乐”的形式有许多,相声之所以称之为相声,自有其独到的一面,我想,相声爱好者还是乐于接受以相声的形式来引发愉悦,其他形式则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吧。
总之,社会是在进步的,相声不会也不能固步自封,守囿于所谓的“传统”,必须与时俱进,分清主流,适应市场的需要,适应社会的需要,引导人们遵守共识的社会规范。应该说这是一个趋势,一个规律。违背这个规律,便不能立足于现今的社会,终将为历史所淘汰。
适应而不迎合,守规而不为犬奴。应该如是吧。